內容:晨報記者郁文艷報道 近日,環境保護部通報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的情況,對存在問題的88家環評機構分別提出取消資質、限期整改、縮減評價范圍、通報批評和內部整改的處理意見,并對49名向環評機構出借個人證書、主持編制的環評文件質量較差、超越專業類別從業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。被處分的環評機構不乏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、北京大學等“”環評單位,上海則有東華大學、上海市氣候中心、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咨詢服務中心三家單位被處分。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被責令整改的原因為,項目承接不規范,合同由下屬公司簽訂;環評文件未按章節列出編寫人員并簽字;檔案管理不規范,部分項目存檔材料不全。
北京大學被責令整改的原因為,檔案管理不規范,部分項目檔案未納入統一管理且存檔材料不全。
上海市氣候中心被責令內部整改的原因為,環評工程師審核責任制落實不到位,部分環評工程師對主持編制的環評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;檔案管理不規范,存檔材料缺失嚴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