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:每日經濟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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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
按照國家規劃,未來5年水污染防治領域將投資2萬億元,高于大氣污染防治的1.7萬億元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水污染防治的急迫性和難度。
當前,重金屬是造成我國水污染的主要“兇手”之一。8月2日,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向媒體通報2013年上半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(以下簡稱《質量狀況》)指出,有12個國控地表水監測斷面 (點位)共出現22次重金屬超標現象。其中,長江流域、黃河流域均出現超標,從污染指標看,汞超標頻次多,其次是砷。
昨日(8月5日),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室主任、研究員周宏春表示,重點水域中重金屬超標出現一次都是不對的,現在出現了22次,屬于嚴重的問題,重金屬超標問題不能忽視。
大河流重金屬超標 實際排放量驚人
《質量狀況》顯示,全國地表水總體為輕度污染。流域中,珠江流域、西南諸河、西北諸河水質為優,長江流域、浙閩片河流水質良好,松花江流域、淮河流域、遼河流域為輕度污染,黃河流域為中度污染,海河流域為重度污染。流域中,西北諸河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低,海河流域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劣于Ⅲ類水質標準;西南諸河氨氮平均濃度低,黃河、淮河和海河氨氮平均濃度劣于Ⅲ類水質標準。
近年來,環保部相繼發布年度環境狀況公報,較以往而言,我國主要流域的地表水質量總體狀況正在逐步改善,但是,重金屬超標問題卻變得更為突出。
《質量狀況》指出,有12個國控地表水監測斷面(點位)共出現22次重金屬超標現象。超標點位主要分布在海河流域的永定新河、御河、海河、北運河,長江流域的螳螂川,黃河流域的渭河,巢湖支流派河,達賚湖、陽宗海和洪澤湖。從行政區來看,超標點位主要分布在天津、云南、內蒙古、安徽、山西、陜西、江蘇等省份。從污染指標看,汞超標頻次多,占總超標次數的50.0%;其次是砷,占36.4%。“錳三角”地區5條河流的13個斷面中,錳超標斷面占76.9%,超標倍數在0.4到3.7倍之間。
從產生重金屬超標現象的流域來看,長江、黃河等主要流域均有出現。“重金屬在河流中的超標,看次數還是比較有限的,但是,危害性不能低估。”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“如果在很大的河流中間都出現了超標的情況,這意味著其排放的量常常是驚人的。”
2012年1月,廣西河池龍江河段發生重金屬鎘超標事件,鎘泄漏量約20噸。據了解,此次污染事件中鎘的排放量,超過前一年全國鎘總排放量的一半。
12個國控地表水監測斷面 (點位),半年時間就出現22次重金屬超標現象,我國地表水重金屬超標是否普遍存在?
“我國地表水重金屬超標不是特別嚴峻。”周宏春解釋,嚴峻的是有金屬礦產的地方,有色金屬加工的地方和有有色金屬尾礦的地方,這些地方應特別注意。
實際上,礦業、冶煉、電池、電鍍等行業都是重金屬排放大戶,皮革、毛皮、羽毛及其制品等行業也可能帶來重金屬的排放。
企業坦言考慮成本 寧愿超標挨罰
如何有效解決地表水重金屬污染?很顯然,僅靠資金和技術的投入并不能*改變重金屬污染的現狀。直觀的便是,近年來因水質受污染,大米、蔬菜、水果中重金屬超標的事件依舊在延續。
與一次性大量偷排重金屬污染物所導致的很顯見的污染事件相比,那些“細水長流”式的低濃度偷排現象更加可怕。“近年來,被曝光的重金屬污染事件大都是因大量死魚而引起公眾關注,在一些時候某些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可能沒有這么大,沒有導致死魚事件,這樣很多問題可能難以被發現。”馬軍介紹,現在大家普遍擔憂大米和蔬菜重金屬的污染,就和長時間的低濃度排放有關。
他告訴記者,之所以存在重金屬污染物偷排現象,根源在于企業在治理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上面的動力不足。而造成動力不足的原因還是違法成本較低,表現在兩個方面:一是監管、處罰不力度不夠;二是重金屬污染物治理成本較高。
一位存在重金屬污染行為的企業負責人稱,“如果我們企業花大量的資金治理企業廢水中的重金屬污染物,而同行業其他的企業不采取治理措施,我們產品的成本就會比他們高,市場競爭力將會喪失”。
“直接排放了就節約了成本,利潤就增加,這是他們 (企業)的邏輯。”馬軍說,“而且我國對污染違法處罰比較有限,環境訴訟比較困難,所以就有企業一邊繳罰款,一邊年復一年地排污。”
除了從源頭上遏制排污存在一定的困難外,對于已經受污染的水質治理難度也較大。
排除資金、技術等傳統的限制因素外,水中重金屬超標的治理問題還將牽涉到對土壤污染的治理問題。
“(水污染中)重金屬的治理,大的難處在土壤上。”周宏春說,水中的重金屬除了少量溶解外,大部分都進入了土壤之中,而土壤重金屬污染的治理難度很大。